與新時代同行,與中國特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同頻共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應運而生,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創新驅動發展歷程中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昂首闊步邁進新發展階段,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離不開審判理念現代化作指引。
科技創新浪潮蓬勃激蕩,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呼聲更高,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從審判理念變革入手,因勢而謀、順勢而動、能動作為,扎實做好各項審判工作,以知識產權審判理念現代化,引領、促進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向更高水平邁進。
堅持嚴格保護理念,以嚴格公正司法激發創新活力
從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知識產權司法的進步始終落腳在一件件具體案件審理中。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朱理敲響了法槌,刷新當時判決賠償額紀錄的“香蘭素”技術秘密侵權案至此落下帷幕。
一份高達1.59億元的“罰單”,備受矚目。侵權人為自己非法盜用“香蘭素”技術秘密,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把知識產權保護落到實處,司法裁判必須要有力度、動真格。”
在朱理看來,嚴格保護的目的,不止于讓受害者權益得以挽回,更要讓侵權者付出更重代價,引導全社會誠信守法經營,讓心懷僥幸、試圖挑戰法律權威者望而卻步。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只有持續不斷加大保護力度,才能更好激活創新這一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引擎。五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以護航創新為己任,貫徹落實嚴格保護理念,堅決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侵權賠償力度。
“卡波”技術秘密侵權案,法庭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的第一案。在一審法院判決2.5倍懲罰性賠償的基礎上,法庭根據侵權情節,頂格適用懲罰性賠償,最終以5倍計算判賠3000余萬元。
“WAPI”案判賠1.43億元、“蜜胺”案判賠2.18億元、“橡膠防老劑”案判賠2.02億元……五年來,高額判賠案例頻頻出現在公眾視線中,引發廣泛關注的同時,加大賠償力度的司法政策導向更加深入人心。
知識產權保護是否及時有效兌現,同業競爭者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障,影響著廣大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的信心。
“這是我們的‘銷冠’產品,還有6天就是‘雙十一’,再不恢復鏈接,我們的損失將難以估量。”聯悅公司負責人內心焦慮不安。
因卷入兩起專利侵權官司,聯悅公司的一款“爆款”拖把被天貓購物平臺下架。二審中,一起案件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權利人博生公司表示將提起行政訴訟。聯悅公司向知識產權法庭提出反向行為保全申請,請求責令天貓公司立即恢復涉案銷售鏈接。
“院黨組多次強調以‘如我在訴’的意識辦好每一起案件,我們也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能動司法,創新履職。”
承辦法官徐飛深知,在這起案件中,如何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最大可能保障各方合法權益,考驗著司法的速度和溫度。
收到保全申請后,合議庭立即遠程聽證,26小時內作出恢復銷售鏈接的保全裁定。同時,創新采用“固定擔保金”加“動態擔保金”的方式,確保博生公司如有損失能及時得到償付。
裁定作出后,當事人就本案在內的13起案件達成和解,多年矛盾得到解決。
“恰逢其時的裁定,為我們公司在購物節期間贏得商機。”感謝信里,聯悅公司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保全裁定也讓博生公司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感謝法院專業、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幫助我們企業發展。”
“快保護”是“嚴保護”的必然要求。知識產權法庭深刻把握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充分發揮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作用,能動探索責令停止侵害的方式和范圍,避免合法權益在訴訟過程中繼續受損擴大,及時有效制止侵權,增強救濟效果。
理念的革新,指引著工作的方向。
把嚴格保護理念貫穿知識產權審判始終,五年來,知識產權法庭依法從嚴懲治侵權假冒,依法及時提供救濟,力求更好更快查清爭點、化解矛盾、兌現權益、定分止爭,努力以高質量審判和高效率工作,讓公平正義加速抵達百姓心間。
堅持能動司法理念,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標本兼治
知識產權保護,事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幸福生活。如何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更好發揮作用,在嚴格公正司法的基礎上,更需主動作為、能動作為。
剛接手這一批案件,法官助理王慧若感到有些疑惑。
翻開辦公桌上堆成小山的卷宗材料,16個相似的專利侵權案件,原審判決賠償金額都是2000元。修改前的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法定賠償數額為1萬元至100萬元,這十幾個案件一審確定的判賠數額是否合理呢?
“一體式自拍裝置”,也就是人們常見的“自拍桿”。2019年以來,擁有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源德勝公司就這一專利起訴侵權人,上訴至知識產權法庭的案件就達到近150件,遍布全國多個省份。
“其中大部分案件的被訴侵權人為零售商,也就是那些規模較小的超市、商店等個體工商戶。”法官岑宏宇介紹。
與王慧若不同,岑宏宇承辦的是源德勝公司訴一家“自拍桿”制造公司,一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制造銷售方品某公司賠付源德勝公司100萬元。
一邊是針對零售商的批量維權訴訟,一邊是判決源頭制造者作出高額賠付。如何平衡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如何區分制造商、銷售商性質不同的侵權行為?如何確定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
問題背后,是知識產權法庭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市場主體利益的通盤考量,是實現個案公正與促進良法善治的思路革新。
“在這一類案件的審理中應區分侵權行為的性質,合理確定法律責任。”岑宏宇解釋道。
作為侵權產品的制造者,品某公司存在重復侵權、故意侵權等行為,知識產權法庭支持了頂格判賠100萬元的一審結果。
而針對諸多利潤微薄的小零售商,2000元的賠償額則是依法優先按照侵權獲利并考慮侵權情節計算得出,知識產權法庭也予以了支持。
“通過裁判樹立鮮明導向,引導專利權人在維權過程中,盡可能地向處于侵權行為源頭環節的制造商追責,從而在源頭環節遏制侵權行為。”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這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治本之策。
五年來,知識產權法庭充分發揮技術類知識產權上訴案件集中管轄優勢,積極、能動做實審判工作,從個案、類案中發現深層次問題,為知識產權糾紛源頭治理探索出一條科學有效的實踐路徑——
牢牢抓住“訴源治理”這個牛鼻子,明確侵權產品的制造者負有更重的損害賠償責任,引導權利人尋根溯源,促進矛盾糾紛在源頭環節化解。
依法支持處于最后銷售環節的零售商和使用者合法來源抗辯。對于不能支持的,統籌確定判賠標準,避免權利人通過批量訴訟獲得超額利潤,引導企業聚焦高水平創新和誠信經營,防止權利濫用。
對比2000元與100萬元的判決結果,王慧若豁然開朗。
“審判不應該是僵化地按照法條一判了之,而更需要法官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性地運用知識產權法律,從而實現案件辦理的更好效果。”
這是堅持能動司法理念的應有之義,彰顯著審判的智慧,更體現著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責任與擔當。
堅持統籌協調理念,以協調保護實現重大利益平衡
知識產權一頭連著創新,一頭接著社會公共利益。如何在審判中平衡保護知識產權與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知識產權法庭以新理念新舉措,回應著人民群眾的期待。
“有好藥用”和“用得起藥”,長久以來老百姓們最樸素的期盼。
藥品研發技術性強、資金投入大,加大藥品專利保護力度的同時,如何推動仿制藥在法治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讓老百姓吃上好藥、便宜藥,這對知識產權審判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0年專利法修訂,我國建立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將原研藥和仿制藥企業的糾紛解決提前到藥品上市前的審評審批階段。
法官崔寧承辦的,便是全國首例藥品專利鏈接訴訟案。
“面對專利鏈接制度這一新事物,我們都在摸著石頭過河。”
中外制藥株式會社訴溫州海鶴藥業有限公司一案,爭議的關鍵在于確定對比評判的依據及仿制藥的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原研藥專利權保護范圍之內。
崔寧介紹,法庭二審在確定以仿制藥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為比對依據的基礎上,經過細致比對兩者技術方案,認為仿制藥技術方案未落入原研藥專利權保護范圍之內,最終判決駁回原告上訴,維持原判。
“希望能夠通過依法準確適用藥品專利鏈接制度,平衡原研藥企業和仿制藥企業利益。”一方面通過專利權保護增強原研藥企業的研發動力,促進行業創新發展。另一方面為仿制藥企業提前化解產品上市后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避免盲目上市導致高額訴訟賠償,進而推動仿制藥高質量發展,最大限度保護創新的同時提升藥品的可及性,最終讓老百姓受益。
法律是平衡的藝術,司法審判是利益平衡的過程。
知識產權法庭堅持統籌協調理念,準確把握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防止權利濫用的法律界限,既堅定不移地加強保護、嚴格保護,又避免過度保護侵占創新創造的自由空間,協同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效果,促進行業市場繁榮發展。
“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距離高水平保護還有差距。”
“必須要有‘而今邁步從頭越’的氣魄和決心,久久為功把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2023年底,第五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召開,為在更高起點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服務保障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擘畫宏偉藍圖。
“促進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向更高水平發展,關鍵是革新審判理念。”知識產權法庭分黨組副書記、副庭長郃中林感到重任在肩。
“法庭將牢固樹立嚴格保護、能動司法、統籌協調的理念,在繁復生動的司法實踐中繼續探索技術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具體理念,把黨中央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積極能動、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到位,為激勵創新、激發創造活力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